欢迎访问本站,欢迎来电咨询:133-1299-6587 你所在的位置>>>动态资讯>>>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
一、推广范围
城市公共汽电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农村客运车辆、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12 吨及以上)。
二、推广应用重点
(一)新进入市场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和“两客一危”车辆(包括更新车辆)应安装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未安装的不得投入运营。
(二)加快所有在用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和“两客一危”车辆安装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
(三)鼓励农村客运车辆、重型载货汽车等其他道路运输车辆安装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
三、相关技术要求
(一)安装的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技术性能必须满足交办运〔2018〕115 号附件“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技术规范(暂行)”的要求。
(二)运输企业应建立监控平台或利用社会化平台汇集、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数据,加强对不规范驾驶行为的实时动态管理。
(三)鼓励安装具备智能视频监控报警和卫星定位等功能的一体机。其中“两客一危”车辆需将卫星定位数据按照交通运输部55 号令要求,逐级上传至重点运营车辆联网联控平台,确保原卫星定位数据不因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安装而中断。
(四)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办理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件时,应要求道路运输企业提供已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技术规范(暂行)”设备的承诺函。
(五)鼓励行业协会推荐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技术规范(暂行)”要求的设备。
通知全文:http://www.tskjgps.com/newps/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pdf